美白针打了不美白就说是体质有问题
经消协调解,经营方退还15300元
■本刊记者 于哲
2012年6月份,单女士、张女士到城区的某美容整形中心咨询美白问题。美容整形中心工作人员宣称店内有一种美容针剂,并承诺只需注射1-2针即可见效。两位女士在其诱导劝说下,同意美容机构提出的这一美白方案,并交付了18000元相关费用。
按照美容机构的承诺,单女士和张女士严格按照美容整形中心的要求注射,但注射三次后并未见到美白效果,为此美容机构工作人员解释说人的体质不同,吸收效果不一样,建议继续注射。
随后,二人又按要求注射完整个疗程及加强针,但在疗程结束2个月之后,还是未见明显效果,单女士、张女士于是一起找到美容整形中心要求退款,但美容整形中心认为药物及治疗方案并无差错,只因二人体质原因造成效果不佳,因此拒不同意退款。
近日,单女士和张女士将情况反映至潍城区消费者协会,潍城区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,经调查了解,确定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,经营方承认此消费者注射美白针后效果不明显。根据相关规定,因美容美发经营者的责任达不到约定服务效果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免费重做或者退还已收取的费用。
在消协调解下,最后经营方给消费者退回15300元,双方表示满意。